海巡人員於漁港稽查漁民捕撈螃蟹情形
【旅遊經 洪書瑱報導】
「萬里蟹」是新北市政府,近幾年來以「螃蟹」為主軸來形塑成功的新品牌,而萬里蟹集合三點蟹、花蟹及石蟳等三種海蟹,由於萬里蟹為自然海蟹,非人工養殖,如何讓生存在大自然的萬里蟹,能永續生存在自然界中,也才有辦法讓漁民永遠可以賴以為生,政府與漁民才有辦法一直維護並擦亮萬里蟹這一塊海鮮新招牌,有賴於大家共同努力。因此,新北市政府規劃於今年的「禁補令」,除了禁止漁船捕撈體型過小的小螃蟹外,並於明(16)日開始至11月15日止,在母蟹抱卵繁殖之際,禁補母蟹!
新北市為持續宣導,以「捉大放小,不吃抱卵母蟹」的觀念來推廣,禁令期間,將由相關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嚴格取締違規捕撈,不僅從生產端規範漁民,同時也呼籲消費者共同來海洋保育盡一份心力。
新北市政府經過多年努力,打響「萬里蟹」名號,帶動秋嚐萬里蟹的風潮。為使「萬里蟹」資源能永續利用,農委會已頒布「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禁止漁船捕撈甲殼寬小於8公分的三點蟹、花蟹,及甲殼寬小於6公分的石蟳,同時規定每年萬里蟹繁殖期間,也就是明(16)日開始至11月15日止,不得捕撈抱卵母蟹,讓小蟹及母蟹得以順「產」繁衍,讓漁民的捕蟹產業能綿延傳承。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自農委會103年4月施行管制措施以來,市府持續向漁民及消費者宣導「捉大放小,不吃抱卵母蟹」的永續利用觀念,並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在地漁會合作組成稽查小組,於漁港及魚市場進行突擊稽查行動,嚴格取締違規捕撈過小螃蟹及任意棄置死蟹等不法行為。因應萬里蟹繁殖期的到來,將取締違規捕撈抱卵母蟹列為執法項目,遭查獲者將依法處分,請漁民務必自律,不要以身觸法。
海巡人員稽查漁民捕撈螃蟹是否遵守規定
提醒漁民朋友,誤捕禁止捕撈之蟳蟹類或於8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間誤捕抱卵母蟹,不論存活或死亡,應立即放回海中,不得攜帶入港或持有。
而有大智慧的消費者,也一起來落實萬里蟹嚴選守則,在選購及享用萬里蟹的同時,拒買拒吃過小螃蟹或抱卵母蟹,不僅是為海洋資源的永續,盡一份心力外,也能為「萬里蟹」留一條「生路」。
圖片:新北市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