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數碼執行長陳銘堯指出︰「Yahoo奇摩併購台灣最大的部落格網站「無名小站」將助長「大者恆大」的不公平局面,若公平會同意此結合案,等於同意其鞏固在台灣網路流量的絕對市場地位。不僅讓台灣網路使用者幾乎被Yahoo奇摩所主宰,無名小站使用國家學術資源創站卻賣給近乎市場獨占業者的行為也形成不當示範。」
寰瀛法律事務所律師賴中強表示,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的結合案,在公平交易法上,至少存有四大疑慮,公平會應慎重考慮禁止其結合:

一、 根據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公司2006年11月統計,以總瀏覽網頁數觀之,無名小站僅次於第一名Yahoo奇摩。無名小站每月總瀏覽網頁數高達1,947,177,130頁,佔台灣前十大網站總瀏覽頁數的17%,如與Yahoo奇摩(占63%,約7,009,980,300頁)結合,兩家公司每月總瀏覽網頁數將接近90億頁,占台灣前十大網站總瀏覽網頁數的80%,等於台灣網友上網點選的網頁中,每100頁即有近80頁係透過Yahoo奇摩提供,造成市場力量的過度集中。

二、 Yahoo奇摩於網路廣告市場已具有獨占地位,如再允許其與無名小站結合,將對網路廣告市場產生限制競爭之重大不利益。如以結合前後之總瀏覽網頁數為基準,計算評估市場集中度的HHI指標(雙赫氏指數),Yahoo奇摩與無名小站結合後,其HHI指數增加高達2169,已遠大於100,參照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與司法部(DOJ)之1992年水平結合準則之規定,已達禁止結合之標準。
三、 如核准其結合,台灣網路市場每月近80%之瀏覽網頁數均透過Yahoo奇摩提供,將強化其單方決定網路廣告定價或影響台灣網路產業發展的能力。

四、 就入口網站市場而言,Yahoo奇摩收購無名小站,構成垂直結合,其結果將降低其他業者選擇交易相對人的可能性,並提高新進業者進入市場之困難度。
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先生表示︰「Yahoo奇摩是很認真的業者,買下無名小站也顯現其積極的作風;但兩家公司合併,從網路流量來看,對整體網路產業並不太好。因為這兩家業者一旦結合,將主導整個台灣網路市場,這對於未來新冒出頭的初創網路公司,尤其是要依賴網路廣告為營收的公司來說,將會造成重大的衝擊」。
在走出2000年網路泡沫化危機後,台灣網路業者致力開發不同應用,以期創造全新的網路服務局面,但在Yahoo奇摩逐步擴張下,高達98.27%的到達率,及每日700萬人次的不重複到訪數,「Yahoo奇摩 = 網路代名詞」的局面逐漸成型。

加上Yahoo奇摩每年網路廣告有數億元採取競標方式銷售,明顯已形成賣方市場,對於台灣新興網路業者來說,無疑造成高度的市場進入障礙,對於消費者而言,也將因創新力量式微,而受制於Yahoo奇摩的一切行徑。陳銘堯強調:「我們認同Yahoo奇摩對台灣網路產業的貢獻,但堅決反對Yahoo奇摩再併購無名小站,因為這將近乎形成壟斷」。
網絡數碼反對Yahoo奇摩併購無名小站公開聲明稿,全文刊載在blog.yam.com/ya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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